当我们在日常谈论“结不结婚”“生不生娃”“孩子谁带”这些话题时,有没有想过,它们可能不仅仅是简单的个人生活问题,更是社会学、人类学共同关注的人类社会发展大议题。正如费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一书中说到:“和异性结合成夫妇,生孩子,把孩子领大——这是一套社会活动的体系,可是这套活动是否能满足特定的需要呢?”要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不妨读一读费老的《生育制度》。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人,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1928年考入东吴大学医预科,后受进步思想影响,于1930年转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习。193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社会学人类学系,1938年获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哲学博士学位。曾执教于云南大学、西南联大、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学院、北京大学等。曾任第七、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著有《江村经济》《乡土中国》《生育制度》《论小城镇及其他》等。
1939年,《江村经济》(英文名Peasant Life in China)在英国出版。这是费孝通在导师马林诺夫斯基指导下完成的博士论文,被誉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
《乡土中国》
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
《生育制度》是费孝通社会学、人类学调查的重要成果之一,素材主要来源于早年“六上大瑶山”进行的社会调查。在大瑶山,他完成了前期重要的学术积累,但同时也失去了一位亲密的爱人、战友。
1935年,费孝通刚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院,即将踏上公费留学之路。为了丰富调查实践的经验,他决定与同为人类学专业的新婚妻子王同惠深入广西瑶山进行民族研究。
费孝通与王同惠的结婚照
在两人的通力合作下,调查工作顺风顺水,也得到当地民众的大力支持。他们把调查报告写成《桂行通讯》,在《北平晨报》和天津《益世报》上连载,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费孝通(左一)和瑶民在一起(王同惠摄)
发表在《北平晨报》上的《桂行通讯》
然而意外发生了。在调查进行到50几天的时候,费孝通误入瑶人预设的捕虎陷阱,王同惠下山求援不幸失足落水溺亡,新婚夫妻生死离别,费孝通的第一次田野调查之旅也就这样结束了。费孝通将之称作“一生打不醒的噩梦”。
1936年,费孝通整理王同惠的调查手稿,编写成《花蓝瑶社会组织》。该书首次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瑶族的族源、语言、民风礼俗、信仰、典章、生活、劳动、卫生、教育、家庭关系等情况,开创了中国社会学的新领域。
《花篮瑶社会组织》书影
两人的学业导师吴文藻先生曾说:
同惠是死了,然而孝通还在她的永远的灵感中活着。
吴文藻(1901—1985),江苏江阴人。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教育家。曾任教于燕京大学、云南大学、中央民族学院等。
在长期的社会调查过程中,与族群、家庭、社会紧密相关的生育问题引起费老的关注。《生育制度》是费孝通婚姻家庭研究集大成之作。由1946年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的讲义整理而成,围绕“家庭三角”这一核心议题,为我们理解婚恋、家庭、生育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时至今日,依然能够指导家庭婚姻关系与子女教育等问题。
著名思想家潘光旦说:
其实所论的不止是生育,凡属因种族绵延的需要而引申或孝通所称“派生”出来的一切足以满足此基本需要、卫护此重大功能的事物,都讨论到了。它实在是一门“家庭制度”。
潘光旦(1899—1967),江苏宝山(今属上海市)人。民族学家、社会学家、教育家。曾先后任清华大学及西南联大教务长、社会系主任及清华大学图书馆馆长等职。
费老自己则对《生育制度》作出如下评价:
我这本《生育制度》实际上结束了我学术历程的前半生。
——《个人·群体·社会——一生学术历程的自我思考》
内容选读
1.“种族需要绵续”是发生生育制度的基础。
男女们互相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这一套活动称为“生育制度”。针对为什么要生育这个问题,费孝通先生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告诉我们,为了种族的绵延,为了团体的完整性。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社会的分子,个人的生存得依靠社会的完整。而社会的完整必须人口稳定,所以引起了种族绵续的结果。
我们不妨先假定个人的基本需要是生存。单为生存,人也许可以像低级动物一样,一切靠个体去经营。若这是可能的,人类的生活也一定简单得和低级的动物差不多。可是我们尽管还不满意目前的享受,和低级的动物比一比,总可以踌躇满志了。什么使我们的生活高出于其他动物这样远的呢?最直截的回答是人类大大地利用了分工合作的经济原则。换一句话说,人类组成社会,社会给了人类现有的生活程度。
——《生育制度·种族绵续的保障》
2.婚姻的意义,是在确立双系抚育。
确立双系抚育的文化手段,就是普遍所谓的婚姻。婚姻并不是人的原始本能的反应,而是为了抚育的需要。
在广西,花蓝瑶中表示得很清楚。夫妇间的共同生活要到生了孩子之后才正式开始,在他们看来结婚到生孩子之间的一段时间是实现夫妇关系的预备。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把结婚的仪式拉得很长,要到孩子满了月才算结束。最重要的一节仪式,向社会公布婚约的“结婚酒”一直要到请“满月酒”时才举行。
——《生育制度·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
3.抚育作用的基本目的是在养成和实现独立的社会分子去继替社会结构中的缺额。
有的人虽然经历了生理断乳,但心理上还是没有长大,现代社会将这类人群称作“巨婴”。费孝通先生认为,抚育必须要有一个结束的时间,不然不仅对孩子身心有巨大的影响,社会也无法进行正常的继替。
譬如在瑶山中,一个孩子到了成年的时候,他的父母要杀猪请客。那孩子穿了新衣服,坐在床上,不准下地,除了学习跳舞。在这床上,他要坐好几天,学会各项成人所必需的知识,好像敬神的咒语等。这几天,他不吃东西。在我们看来,这种仪式简直是受罪,可是生理上的痛苦和社会上的隆重仪式,使受这仪式的孩子心理上得到一个极深的印象,那就是他从此是成人了。他得在这一个仪式中抛弃从小养成的童年态度,使他在心理上有做成人负责生活的准备。
——《生育制度·社会性断乳》
《生育制度》
费孝通著
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索书号:C913.11/5543(仅限乔石书房室内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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