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图书馆 

EN / CN
读者登录

读者登录
还没有证号?立即注册

具身性、物质性、人文性——书法审美的三个视角[图]
创建时间:2025-04-11 16:10:02  |  点击:66  |  作者:胡品嘉/文 黄旦怡/摄

中国书法审美是一个由形象到抽象、由会意到通神的过程。形质与神采是书法美学的两个关键概念。4月5日下午,宁波出版社社长,编审,宁波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袁志坚做客宁波图书馆福庆馆天一讲堂,主讲“具身性、物质性、人文性——书法审美的三个视角”。

图1.jpg

关于书法的具身性与物质性,汉字作为象形文字的独特属性跃然纸上。“六书”体系以象形为基石,汉字本身即是一种书写媒介,其构形创造深刻诠释了从具象到抽象、从摹绘到表意的演变历程。在书法的物质性层面,主客体之间呈现出一种浑然融合的状态。书写材料、工具的多样性直接催生了各具特色的书写效果,而书写空间、姿势的适应性变化同样对书写效果产生深远影响。技艺的差异化,体现在物性、人性与灵性的交织中,成为书法形态区分的重要依据之一。书法的书写与呈现效果,不可避免地受到物质媒介或技术手段的深刻影响。

图2.jpg

袁志坚聚焦了书法审美的人文性:书翰兼文质。儒家思想体系中,孟子倡导:我善养我浩然之气。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书法的“中和之笔”“中正之笔”,乃儒家中庸思想的体现。而在道家哲学中,庄子提出“道进乎技”。老子则言“大象无形”。书法的“意存笔先”“心手两忘”,乃道家心契思想的体现。佛家思想里,“法性”“空相”“顿悟”“圆融”皆为佛家思想重要范畴。宋人的“以翰墨作佛事”“游戏翰墨”提出了“文字禅”。儒家的“藏器”、道家的“无形”、禅宗的“无法”,都表述了书法的哲学观。最后,袁志坚指出,人文性是传统的核心。书为“六艺”之一,艺为教化形式。书有道,道为本原、原理。书有法,法在碑帖范本中。书以畅志,书以表意。艺、法、志、道,四者之间体现的是宇宙秩序观、生命整体观、诗性价值观。

图3.jpg 

主讲人简介:袁志坚,湖北阳新人,宁波出版社董事长、社长,编审,高级记者。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宁波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出版有诗集《断续》《个人危机》《爱与同情》《以问作答》《瓷爱》,诗学随笔《听蛙室笔记》,文艺评论集《拨灯集》《拨灯续集》,教育随笔《聆听彼此:关于爱与成长的父女对话》(与袁天舒合著)及学术著作《媒体融合背景下媒体人转型研究》《与古为新:中国书法经典的媒介化研究》等。

来源:宁波图书馆

友情链接

浙公网安备 33020302001391号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