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诗歌的国度,在这个国度里,唐诗是妥妥的C位。唐诗代表了中国诗歌的最高成就。连鲁迅也说“我以为一切好诗,到唐朝已被做完”。自唐以降千余年,唐诗对我们的影响方方面面。“无唐诗,不中国”,它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之一,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一颗耀眼明珠,也是世界文化发展史上最具文采的一座巍峨耸立的高峰。4月6日下午,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文化研究所所长张英做客宁波图书馆新馆“天一讲堂”,主讲天一讲堂·宁波社科讲坛“名人名典”系列第2季第4场“唐诗何以成高峰”。
讲座伊始,张英向听众们娓娓道来《唐诗三百首》这部传世佳作的源起与影响。她指出,这部脍炙人口的唐诗选集,由清代蘅塘退士孙洙精心编纂,收录了七十七家共三百一十首诗。最初,它以童蒙教育为初衷,但因编者汲取了《千家诗》易于成诵的优点,此书问世不久就“风行海内,几至家置一编”。被视为唐诗入门读物的首选,“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接着,张英将讲座的核心内容聚焦于三个维度:一是近体诗——唐诗的主体和高峰;二是音乐与格律——“吟诗之风”;三是科举与格律——“诗赋取士”对近体诗的推动。据全唐诗不完备统计,整个唐朝时期,二百八十九年中,至少产生了有名记载诗人就有两千三百多位,近五万多首诗作。这其中,近体诗犹如璀璨明珠,构成了唐诗的主干与华章,它即是世人所熟知的格律诗,亦称今体诗,涵盖了绝句与律诗两种形式。古体诗是与“近体”相对而言的诗体。近体诗形成以前,除楚辞体外的各种诗歌体裁,也称古诗、古风。还有唐以后不合近体的诗也称为古体诗。古体诗与近体诗在句式结构、用韵规则以及平仄安排上呈现出显著差异。古体诗的字数与句数灵活多变,不拘一格;相比之下,近体诗则严格限定为五言或七言,结构规整,格律严谨。在用韵方面,古体诗展现出了极大的自由度,而近体诗则要求全诗统一使用一个韵部,且仅在偶数句进行押韵。
张英教授进一步引用清代学者冯班《钝吟杂录》中的观点,以揭示近体诗与音乐的紧密联系。唐人所作的律诗本质上也可视为乐府诗的一种延续与发展,尽管并非全部以古题入诗,但仍有许多作品因其严守格律、避免“八病”,从而具备了被谱曲传唱、配以管弦的音乐属性。这不仅揭示了近体诗的音乐性本质,也强调了其作为唐代文化生活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功能与艺术价值。
学者吴相洲在其学术研究中明确提出,“在永明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近体诗,正好适应了唐代歌诗传唱的要求,成为唐代歌诗的最基本形式。用平声韵。古体诗不讲究。近体诗讲平仄、讲对仗、讲工整。”此外,张英在讲座中特别提到了唐代科举制度的两大类别:制科与常科。所谓“制科”,又称制举、特举、特科,指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所谓“常科”(统考),则是指常年按制度举行的考试。一般人所选择的主要在常科,而常科又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要科目,两科中,又以进士科为士人所贵。在唐代的进士科考试中,一般以三场为常例。首场试杂文,常以诗赋为主;第二场试贴经;第三场考策问。初时重策并重经,诗赋是后起之内容,但是“它很迅速地就压倒试策和帖经,而成了最重要的即决定去取的部分。”回顾历史,调露二年(680年),主考官刘思立敏锐地察觉到策试中存在的弊端,发现在策试中,考生“惟诵旧策,皆无实才。”建议改革,增加考诗文韵律。这个政策682年批准,686年在科举中第一次实施,成为终唐一朝进士科的固定模式。此举带来双重益处:一方面,诗赋题目的涉猎范围广泛,杜绝了应试者投机取巧、死记硬背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诗赋创作的格式规律清晰,便于考官统一标准、公正评判,确保了科举选拔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主讲人简介:张英,文学硕士,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文化研究所所长,宁波文化研究会副会长。长期从事区域文化研究。相关成果获得第十七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宁波市第十四次和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及宁波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奖、宁波市宣传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奖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