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依据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经过自评、评估、公示等环节,12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文旅公共发〔2023〕134号),确定全国2723个公共图书馆达到三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标准,我市11家公共图书馆均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本次评估定级对象为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含少年儿童图书馆),按行政层级相应称为省级馆、副省级馆、地市级馆、县级馆。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省级馆评估标准、副省级及地市级馆评估标准、县级馆评估标准和少年儿童图书馆评估标准为依据,评估数据主要采用2018年至2021年评估周期数据(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宁波图书馆按副省级馆评估标准,10个区县馆按县级馆评估标准。
近年来,我市的公共图书馆设施进入了新一轮的建设高潮。宁波图书馆新馆于2018年12月正式对外开放,奉化区图书馆新馆2019年12月正式运行,余姚市图书馆新馆于2020年5月结顶,并于2023年4月正式对外开放,一批公共图书馆新馆先后投入使用。
全市公共图书馆积极探索服务新方式,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层次,通过建设新型阅读空间,培育阅读推广品牌,促进多元社会力量合作,深入数字化改革,提升人均藏书量,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公共文化服务差距,全面提高公共文化资源的覆盖率、辐射力和服务效能,不断深入“书香宁波”建设,全力打造“全民阅读圈”,进一步满足市民群众精神文化和多元阅读的需求。
宁波图书馆新馆
宁波图书馆永丰馆
海曙区图书馆
鄞州区图书馆
江北区图书馆
镇海区图书馆
奉化区图书馆
北仑区图书馆
宁海县图书馆
象山县图书馆
慈溪市图书馆
余姚市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