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8 15:26:45 | 点击:3937
为促进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依据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经过自评、评估、公示等环节,12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文旅公共发〔2023〕134号),确定全国2723个公共图书馆达到三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标准,我市11家公共图书馆均被评为“一级图书馆”。本次评估定级对象为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含少年儿童图书馆),按行政层级相应称为省级馆、副省级馆、地市级馆、县级馆。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省级馆评估标准、副省级及地市级馆评估标准、县级馆评估标准和少年儿童图书馆评估标准为依据,评估数据主要采用2018年至2021年评估周期数据(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宁波图书馆按副省级馆评估标准,10个区县馆按县级馆评估标准。近年来,我市的公共图书馆设施进入了新一轮的建设高潮。宁波图书馆新馆于2018年12月正式对外开放,奉化区图书馆新馆2019年12月正式运行,余姚市图书馆新馆于2020年5月结顶,并于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