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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阅览
创建时间:2020-06-23 17:30:42  |  点击:3394  |  作者:宁波图书馆

古籍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本阅览室向读者提供古籍和民国图书的查询和闭架阅览服务。

二、除文具及记录用纸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入内。

三、查阅古籍文献需详细填写“检索服务登记表”,由工作人员负责提取有关资料。

四、本部文献资料概限室内查阅,一律不外借。

五、摘录资料时只允许使用铅笔。查阅古籍资料须戴手套。

六、善本、珍贵报刊不提供普通阅览,如读者担负与此相关的研究课题,需报部主任或馆长同意后方可阅览。

七、需要拍摄、扫描、复印文献资料的,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办理相关手续,须由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按规定收取资料费。

八、请爱护图书及有关设备,如有污损、撕毁图书及损坏仪器设备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九、请保持室内安静,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文明阅览,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等,水杯不得与书籍置于同一阅览桌上。

十、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开放地点:宁穿路2100号新馆东楼二层古籍阅览区

开放时间:星期一 13:00-17:00,星期二至日 9:00-17:00

来源:宁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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