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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证退还押金服务指南
创建时间:2026-05-24 09:59:46  |  点击:2641  |  作者:宁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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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图书馆2020年4月开通免押金借阅,同时开启存量读者借阅证押金退还服务,免押金借阅服务体现了图书馆普惠性、公益性的宗旨,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广泛好评。

虽然经过多年清退,仍然积累了一批长期未使用的休眠卡,许多老读者办理借阅证后,多年未使用。为此,宁波图书馆发布借阅证退还押金服务指南,方便读者快速办理退押金服务。

一、办理对象

2020年4月23日之前在宁波图书馆办理的含押金借阅证的读者

二、办理方式

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退押金服务。建议符合办理条件的读者优先选择线上办理,无需到馆排队,方便快捷。

三、线上办理

(一)绑定借阅证

请在“宁波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 服务大厅”添加需要退押金的借阅证,并将要退还押金的借阅证切换到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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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退押金

1. 请按以下路径依次点击,“宁波图书馆公众号→服务大厅→线上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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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进入申请页面后。选择申请仅退押金,原借阅证会变更为新的免押金借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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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退还押金,即进入押金退还流程,首先确认当前借阅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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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点击下一步后,按页面提示填写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并上传读者本人身份证照片:

(1)开户银行示例:中国工商银行XX支行;

(2)银行账户请填写接收退款的银行卡号;

(3)请使用读者本人的银行卡,仅支持借记卡收款,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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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将弹出线上退押金确认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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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确认退押。提交后,系统会有审核时限提示。可进入查询进度功能中,查询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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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度查询

提交申请后,借阅证暂时无法使用图书借还功能。读者可在“查询进度”中查看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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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退证/退押申请提交后,暂时不能使用图书借阅功能。退款银行信息请读者核对清楚后提交;如信息不正确,将无法完成退款;退证/退押申请后,请勿取消关注宁波图书馆公众号,以免后续接收不到进度消息。

(四)线上退押金须知 

1.办理范围

1997年7月26日(含)后在宁波图书馆办理的含押金借阅证的读者。

2.办理类型

(1)申请退押金退证;

(2)仅申请退还押金。

3.办理条件

(1)申请退押金退证

读者申请注销退还借阅证,须提前还清所有所借图书。借阅证注销、押金退还后,借阅证包含借阅、查询、网络等所有服务功能取消,若须恢复服务,请根据办证规则重新办理借阅证;

(2)仅申请退还押金

读者申请仅退还押金,保留借阅证服务功能的,须还清所有所借超期图书。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信息须与借阅证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

(2)申请提交成功后,借阅证将暂停使用。办理申请退押金退证读者,在所有流程办结,订单状态更改为“已退证”后,借阅证自动注销。办理仅申请退还押金的读者,在所有流程办结,订单状态更改为“已退押金”后,借阅证功能自动恢复;

(3)线上审核时间为1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押金将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读者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4)请核实持借阅证读者姓名、借阅证卡号、身份证号码、收款人姓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无误,若信息不符,将无法办理退还押金(退证)手续;

(5)读者可在退款通道查询办理进度;

(6)请确保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否则本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概不负责;

(7)初版线上退押程序正式推出,后续将根据使用情况进行升级优化。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四、线下办理

(一)办理时间

周一 13:00-17:00、周二至周日 9:00-17:00。

(二)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宁波图书馆福庆馆一楼总服务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100号),0574-88270101;

宁波图书馆永丰馆一楼读者服务台(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路135号),0574-87361567;

宁波少年儿童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888号),0574-81887001。

(三)办理须知

1.办理退还押金前须还清所借超期图书,并结清相关费用;

2.办理押金退还时,1997年9月26日(含)后办理借阅证的读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人借阅证、押金收据;如押金收据或借阅证丢失,须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宁波图书馆退押金申请书》;

3.办理押金退还时,1997年9月26日前办理读者证的读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上交本人读者证和押金收据;代办人办理时也须上交持证人读者证和押金收据;读者证和押金收据缺一不可,如其中一项遗失,则无法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4.非本人办理时,须同时携带代办人和持证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温馨提示

1.押金退还服务将持续开展,宁波图书馆读者如需办理的,可任选上述三个馆之一就近办理;

2.持有宁波各区(县、市)公共图书馆含押金借阅证的读者,须至相应的开户馆办理;

3.办理过免押金借阅证的读者,无须重复办理此项业务。

来源:宁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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