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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馆须知
创建时间:2020-05-29 15:15:25  |  点击:4308  |  作者:宁波图书馆

宁波图书馆是读者阅览图书、搜寻资讯及参与图书馆活动的公共文化场所,公共资源的有限性与大众需求的无限性必然导致各种矛盾的发生。提高文明素养,树立公共意识,共同营造舒适安静的阅读环境,是每个读者的基本职责。

一、宁波图书馆面向全社会公众开放,欢迎所有读者文明借阅。

二、读者入馆必须保持仪表整洁,衣冠不整者谢绝入馆。

三、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氛围,请勿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禁止携带下列物品入馆:

1. 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有腐蚀性、放射性等违禁物品;

2. 充气气球、自行车、电动车(无障碍用途的助力车除外)、有安全隐患的尖锐物品;

3. 活禽和猫、狗等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公共场所运营的动物,导盲犬及执行任务的军警犬除外;

4. 外卖食品,及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四、读者在馆内进行各项文化活动,如借阅书刊、自习、参观、听讲座等,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馆内谢绝下列行为:

1. 在各阅览区域内进食;

2. 擅自进行扫码推销、派发宣传品等营销活动以及进行商业化拍摄;

3. 骑行平衡车、滑板车,使用滑板、溜冰鞋等行为;

4. 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嬉戏打闹;

5. 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占座等。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勿乱写乱画。

六、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读者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的询问。

七、欢迎广大读者和社会各界对图书馆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

来源:宁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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