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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图书馆借阅卡退还押金公告
创建时间:2024-08-30 11:51:41  |  点击:21755  |  作者:宁波图书馆

各位读者:

现就借阅卡押金退还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1. 办理对象

2020年4月23日之前,在宁波图书馆办理的含押金借阅卡的读者。

2. 办理须知

(1)办理退还押金前须还清所借超期图书,并结清相关费用;

(2)办理押金退还时,1997年9月26日(含)后办理借阅卡的读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人借阅卡、押金收据;如押金收据或借阅卡丢失,须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宁波图书馆退押金申请书》;

(3)办理押金退还时,1997年9月26日前办理读者证的读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上交本人读者证和押金收据;代办人办理时也须上交持证人读者证和押金收据;读者证和押金收据缺一不可,如其中一项遗失,则无法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4)非本人办理时,须同时携带代办人和持证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 办理时间

周二至周六 9:00-17:00

4.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1)宁波图书馆福庆馆一楼总服务台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100号,电话:0574-88270101

(2)宁波图书馆永丰馆一楼读者服务台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路135号,电话:0574-87361567

(3)宁波少年儿童图书馆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888号,电话:0574-81887001

5. 温馨提示

(1)押金退还服务将持续开展,宁波图书馆需办理的读者可任选上述三个馆之一就近办理;

(2)持有宁波各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含押金借阅卡的读者,须至相应的开户馆办理;

(3)办理过免押金借阅卡的读者,无须重复办理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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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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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公网安备 330203020013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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